2023年绍兴上虞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指南-九游会网址多少
导语 绍兴上虞区医保局发布2023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11月1日起开始缴费,参保对象、缴费标准/方式渠道等见正文。
2023年绍兴上虞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信息如下:
集中征缴时间:
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20日
参保对象:
1.具有本区户籍的非从业人员;
2.与本区居民结婚的非本区户籍人员、本区从事宗教教职的非本区户籍人员;
3.本区学校、幼儿园在册的非本区户籍的学生(儿童);
4.持有绍兴市《浙江省居住证》,可在市内《居住证》颁发地参保;
5.本区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6.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注:以上人员若已参加本地职工医保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重复参加本区城乡居民医保。
缴费标准:
1.2023年度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75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585元,各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165元。
2.2023年度本区域内大学在校生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8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各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480元。
3.2023年度我区大病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5元(包含在城乡医保筹资标准里),其中个人承担40%(每人每年22元),基金或财政承担60%(每人每年33元)。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待遇起止时间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起止时间一致。
4.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社会散居孤儿、享受基本生活费的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对象、纳入低保低边的因病致贫对象、民政部门在册的“三老”人员、民政部门在册的原精减职工享受定期定量补助人员、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册的重点优抚对象、残联在册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区卫健局精防办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规定全额补助。
年度内新增资助参保对象,经审批通过后按文件规定业务期办理资助参保,参保次月待遇生效,个人当年已参保的,不退保费,次年资助参保;对退出对象,当年参保继续有效,次年不再资助。
缴费方式:
1.通过支付宝为自己缴、帮他人缴费(推荐)
参保人员在支付宝九游会网址最新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或通过扫一扫下图,选择需要缴费的信息,点击“付款”即可完成缴费。“支付宝”可以实现为自己缴、帮他人缴、银行缴费协议签约、打印缴费证明、查询缴费记录等业务。
2.通过微信为自己缴、帮他人缴费
参保人员在微信聊天界面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或扫一扫下图,选择“我要办理-添加人员信息”,选择需要缴费的信息,点击“付款”即可完成缴费。“微信”可以实现为自己缴、帮他人缴、银行缴费协议签约等业务。
3.通过银行签约批扣
缴费人选择银行签约批扣,与银行签订扣款协议。目前已与税务联网支持签约批扣的银行有:上虞农商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绍兴银行、招商银行。缴费人可就近到上述银行网点办理签约手续。
4.通过银行窗口收现
已与税务联网开通银行柜台收现功能的银行有:上虞农商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绍兴银行、招商银行。缴费人可就近到上述银行网点办理窗口缴费手续。
待遇享受期:
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费后,在2023年医保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超过规定缴费时间后要求参保的,其费用按全年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从缴费当月起的第3个月开始享受。
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自出生之日起90天)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
参保人员已缴纳次年城乡居民医保费,尚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发生户籍迁出本市或死亡或参加职工医保等情形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费手续;已经进入待遇享受期的,费用不予退还。
特别提醒:
回答:2022年未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如需参加2023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医保,应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无证件的人员携带户口本;请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全区医保通办点或区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585元(非大学生),较2022年度有所提高,参保人员如选择银行签约卡自动扣缴费用,请在正确的银行签约账户内足额缴存费用便于扣款。银行签约扣缴账户为银行签订医保缴费扣款协议的有效账户,为防止存错金额影响扣款,请及时与税务部门或银行确认签约卡账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绍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可获2023年居民医保缴费通知、缴费入口、缴费时间/标准、待遇享受时间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