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绍兴上虞疫情管控措施通告(持续更新)-九游会网址多少
导语 自2021年12月11日13时起,对进出上虞区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县乡道公路、村(社区)道路、车站、水路等出入口实施交通全面封控。
通 告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1年12月31日9时起,解除全区所有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临时封闭管控措施,全区应急响应等级从ⅰ级调整为ⅱ级,同时解除交通管控。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绍兴市上虞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上虞封控管控防范区范围调整通知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结合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从严从紧、分级分类、精密智控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重新调整全区“三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25日
上虞封控管控防范区范围调整通知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结合上虞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从严从紧、分级分类、精密智控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重新调整百官街道、曹娥街道等“三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具体通告如下:
一、百官街道、曹娥街道范围内自12月7日以来,无确诊病例和感染者报告的社区(村居)调整为防范区。
二、百官街道、曹娥街道范围内自12月7日以来,有确诊病例和感染者报告的社区(村居)除封控区外的部分区域调整为管控区。
三、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片)全域为防范区。
附件:调整后的百官街道、曹娥街道“三区”情况表
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24日
上虞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调整通知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结合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落实分级分类管控、精准施策要求,细分管控单元,经研究决定,重新调整我区“三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具体通告如下:
01、调整“三区”范围
1.百官街道、曹娥街道范围内自12月7日以来无确诊病例和感染者报告的社区(村居)调整为管控区。
2.东关街道、梁湖街道、丰惠镇范围内自12月7日以来无确诊病例和感染者报告的社区(村居)调整为防范区。
3.小越街道及其他乡镇街道根据疫情情况动态调整“三区”范围。
附件:调整后的“三区”情况表
02、调整后的管控要求
(一)严格遵循“三区”管控要求,加强调整区域与封控、管控区域边界的管控,防止人员进出。
(二)防范区内的管控要求
1.区域内严禁聚集性活动,ktv、棋牌室、足浴房、健身房、桌游室、影院等娱乐场所暂停营业,视整体疫情确定恢复营业时间;
2.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菜场、超市、便利店等可恢复营业,恢复营业前进行预防性消毒,落实测温、亮码(或扫码、扫身份证、登记)、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按日常既往人流量的30%控制,每天消毒至少1次;
3.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药店等做好哨点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居民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如有咳嗽、发热、咽痛等症状,第一时间报告社区;
5.加强对隔离点、医疗机构、超市等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工作结束后返回人员以及解除隔离后返回人员的管理;
6.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普及防病知识,落实防控措施。
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
上虞小越街道疫情防控等级调整通知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小越街道调整疫情防控等级。具体通告如下:
一、对小越街道实施封控管理7天。封控区域内,严格实施人员居家封闭隔离、必须足不出户,并尽量做到户内人员分房分间隔离,避免户内交叉感染。封控期间,对日常生活提供上门服务。
二、加大风险人群排查力度,及时转运隔离。
三、封控区域内,除国计民生、疫情防控、紧急救援等车辆、人员外,其他车辆、人员一律禁止出入。
四、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1日
上虞区关于对百官、曹娥等地提升疫情防控等级的通告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百官街道、曹娥街道等地提升防控等级。具体通告如下:
一、对百官街道、曹娥街道实施封控。封控区域内,严格实施人员居家封闭隔离、必须足不出户,并尽量做到户内人员分房分间隔离,避免户内交叉感染。封控期间,对日常生活提供上门服务。
二、对东关街道、小越街道、梁湖街道、丰惠镇实施管控。管控区域内,严禁人员离开小区,小区内严禁人员聚集。
三、对其他区域实施防范管理。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四、封控、管控区域内,除国计民生、疫情防控、紧急救援等车辆、人员外,其他车辆、人员一律禁止出入。
五、对不服从管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1日
上虞区关于全域交通封控的通告
为坚决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11日13时起,对进出上虞区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县乡道公路、村(社区)道路、车站、水路等出入口实施交通全面封控。
封控期间,除国计民生、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等必需的保障类车辆、人员外,禁止其他一切车辆、人员进出上虞区域。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从严查处。
绍兴市上虞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1日
上虞区关于对百官、曹娥等地提升疫情防控等级的通告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百官街道、曹娥街道等地提升防控等级。具体通告如下:
一、对百官街道、曹娥街道实施封控。封控区域内,严格实施人员居家封闭隔离、必须足不出户,并尽量做到户内人员分房分间隔离,避免户内交叉感染。封控期间,对日常生活提供上门服务。
二、对东关街道、小越街道、梁湖街道、丰惠镇实施管控。管控区域内,严禁人员离开小区,小区内严禁人员聚集。
三、对其他区域实施防范管理。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四、封控、管控区域内,除国计民生、疫情防控、紧急救援等车辆、人员外,其他车辆、人员一律禁止出入。
五、对不服从管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1日
上虞区关于对东关、长塘等地实施疫情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11日凌晨4时起对东关街道、长塘镇北至104国道,东、南至新三线,西至五长线的重点区域实施封控,并对封控区域外的东关街道联星村、彭家堰村、马家桥村、新丰村、马山村、东风村、担山村、三丰村、保驾山村及长塘镇罗村、会篁村、桃园村、何家溇村实施封控。现通告如下:
一、封控期间,封控区范围内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严格实施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二、除国计民生、疫情防控、紧急救援等车辆、人员外,其他车辆、人员一律禁止出入。
三、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绍兴市上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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