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绍兴上虞中小学积分入学细则-九游会网址多少
导语 孩子如何入学,是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2021年《绍兴市上虞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小编为你解答!
入学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教体局备案。
初中招生对象为2021年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公民招生范围
1.公办学校在施教区范围内或按区教体局批准的招生对象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对于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在我区招生工作结束后,由绍兴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市内其他县市区生源的补招。
2.新居民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基本条件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报名就读民办学校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父母双方或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绍兴市上虞区公安分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父母(或子女本人)在上虞区内有不动产;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上虞区内工商登记或与上虞区内用工单位签订合法劳务合同;
(4)学生本人在上虞区内幼儿园(学校)已有学籍。
报名流程
第一步,报名、摇号及审核。
(7月2日—7月10日)符合招生要求的入学对象进行网上报名,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生成每一个符合报名条件学生的预录取顺序号;特定招生的公办学校按招生制度公布预录取名单;其他公办学校同步审核入学对象资料。
第二步,确认入学对象(7月11日—14日)。
7月11-12日,民办学校在两个工作日内按预录取顺序号根据家长意愿逐个确认入学对象;7月13-14日公办学校按招生制度确认入学对象(已与民办学校公证确认招录的学生公办学校不得再安排招录),公民办学校同步锁定入学名单。
第三步,补招及注册(8月5日—10日)。
民办学校在上虞区内招生不足的,须在8月5日前向绍兴市教育局提出补招申请,经绍兴市教育局同意后进行补招,补招结束后于8月16日前分别向区教体局和市教育局备案。各校按一人一号、人籍一致的规定做好新生电子学籍建档工作。
3.申报公办学校时区内户籍生只允许报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招生办法规定的对应施教区公办学校,新居民子女只允许报居住证所在乡镇街道招生办法规定对应公办学校,区教体局另有招生制度规定按招生制度执行。申报民办学校时区内户籍生和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均可以自行申报。
新居民报名注意!
新居民子女报名时必须上传社保等相关照片资料,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小学7月4日—5日,初中7月5日—6日)随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其中暂住地在百官街道的新居民子女向龙山学校申请报名,暂住地在曹娥街道的新居民子女向中塘学校申请报名,其它乡镇(街道)按所在地规定的学校申请报名。
新居民子女报名必须完成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
(2)随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其他事项
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户籍制度改革有关精神,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尽快完善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全面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公平享有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从2021年招生入学起,严禁要求随迁子女家长提供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等不必要的证明。按权利义务对等、梯度服务原则,大力推进随迁子女积分量化入学。
6月7日起绍兴市全面实施“电子《浙江省居住证》”,电子《浙江省居住证》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校在浙里办app报名或线下审核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学前和义务教育段入学条件时,应认可“电子《浙江省居住证》”。自愿参加民办学校招生的,与其他参加民办学校招生的学生同等对待。
招生咨询电话
百官街道办事处82192293;
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82165839、82212786、82215370,
监督投诉电话 82181577。
上虞区新居民积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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