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区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的实施意见公布-九游会网址多少
导语 绍兴上虞区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公布了,那么今年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雨高中的招生会有什么变化呢?绍兴本地宝小编为你找到了以下说明。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 初中毕业生的学业评价实行学业考试。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必须既有利于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有利于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又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有利于高一级学校选拔新生。
►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根据《课程标准》、《2017年浙江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说明》。社会·思品、英语、科学、数学试卷题型实行主、客观分卷,卷i为客观题,卷ⅱ为主观题。为确保阅卷工作的公平、公正,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试卷,采取绍兴市统一网上阅卷。所有试题答案必须全部答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内。
► 考试科目、分值及要求。
语文150分(含书写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科学200分,社会·思品100分,体育50分,总计满分为770分。各科考试时间为:语文、数学、科学各120分钟,英语、社会·思品各100分钟。英语考试中继续实行听力考试。社会·思品学科继续实行开卷考试,允许学生携带规定的参考资料。根据绍市教〔2014〕28号文件精神,数学、科学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 考试时间。
文化学科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中旬。中考体育“运动技能”测试时间为5月中上旬。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前置条件。区内考生填报省一级重点高中(春晖中学、上虞中学)志愿的考生应达到2a3p及以上等第,填报其他普通高中计划生志愿应达到5p及以上等第,普高体育保送生、体育特长生的“道德与修养”素质测评在p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的对象和学业考试的对象相同,具体测评办法按虞教体〔2009〕24号《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操作技能(信息技术)根据区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下发的优良、合格、不合格成绩分别确定为a等、p等、e等)。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前置条件。区内考生填报省一级重点高中(春晖中学、上虞中学)志愿的考生应达到2a3p及以上等第,填报其他普通高中计划生志愿应达到5p及以上等第,普高体育保送生、体育特长生的“道德与修养”素质测评在p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的对象和学业考试的对象相同,具体测评办法按虞教体〔2009〕24号《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操作技能(信息技术)根据区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下发的优良、合格、不合格成绩分别确定为a等、p等、e等)。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录取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德、智、体、美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原则。
2.录取方式:
在综合素质测评基础上,以毕业生学业考试为主要依据进行统一择优录取。实行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名额招生(简称定向生,下同)、保送生、特长生制度。
3.录取前置条件:
五项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在5p及以上,省一级重点普高须在2a3p及以上,普高体育保送生、体育特长生的“道德与修养”素质测评在p及以上。
4.录取办法:
计划生录取分四部分:保送生、特长生、定向生、统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2017年省一级重点普高计划生总额(除保送生、特长生外)的50%用于定向招生,余下50%用于统招生。
保送生、定向招生具体办法另发。定向招生实行定向推荐、统筹择优录取。保送生、特长生、定向生计划招生不足名额均并入统招生计划。2017年普通类学科特长生(保送生)已于2017年1月完成招生。统招生招生办法另发。
音美特长生招生指在报考崧厦中学音美班考生中,综合分满分为1000分,其中专业成绩为230分,文化成绩为770分,确定文化成绩最低线(中考总分不低于本区4000名的成绩),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提前单独录取。
体育特长生录取:①在初中阶段获省体育比赛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绍兴市体育比赛获个人单项第一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经考核,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各校最低录取分数线降40%录取;②在初中阶段参加省体育比赛获第七、八名、集体项目获第七、八名的主力队员,绍兴市体育比赛个人单项第二、三名,上虞区体育比赛个人单项第一名、集体项目(竞争圈)第一名主力队员的考生,经考核,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各校最低录取分数线降30%录取;③在初中阶段获上虞区体育比赛第二、三名、集体项目(竞争圈)第二、三名的主力队员、集体项目第四至六名主力队员(有高中设点学校推荐1-2名有发展前途队员参加测试)。经考核,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各校最低录取分数线降20%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按各项目所取的最优成绩进行排列次序,择优录取,如成绩相同则按考生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东关中学体育特长班招生,综合分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成绩为100分,文化成绩为100分(按中考成绩/7.7折算),确定专业和文化成绩最低线(专业分数按拟招生人数的1:1.8划定、中考总分不低于本区5000名的成绩),按报考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提前单独录取。
职业高中招生
职业高中招生分为免试生、统招生(含体育特长生)。
免试生(提前招生)根据《上虞区职业学校2017年提前招生方案》规定,名额分配到校,学生自愿报名,职业学校自主录取,5月9日前完成所有注册报到程序。免试生参加职校专业技能集中培训,享受职校统招生待遇。
统招生(含体育特长生)由区教体局统一录取。录取办法为:根据考生志愿和考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特长生择优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和竞赛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到相应专业,凡竞赛成绩①②③类(详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对象,文化成绩分别按各校对应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降35%、25%、10%录取。
加分办法
2017年高中招生实行加分录取。加分项目及分值按《关于绍兴市上虞区中考加分项目调整的通知》(虞教体普〔2016〕64号)执行。对“六类考生”,
① 归侨、华侨、华侨子女,台籍考生;
②初中阶段以来,获国家体育二级运动员或经区教体局审核同意参加体育比赛获地(市)级第一名(省前八名)的考生(集体项目和单项比赛团体项目必须经基本功测试且合格);
③初中阶段获省学科竞赛一等奖的考生;
④艺术特长b级、小b级的考生;
⑤双农独女的考生;
⑥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考生。
其中第①类加5分;第②、③及第④类艺术特长b级的考生,加2分,小b级加1分;第⑤类加1分;第⑥类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根据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绍政联〔2013〕1号)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优惠加分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同类别加分可累计,同项不累计加分。累计享受优惠加分的最高分值为20分(烈士子女和单项获30分加分的现役军人子女除外)。